【新民文化评论】时维七月,中国娱乐圈再次沸腾起来,新闻业也陷入一场新的狂欢。著名艺人梁朝伟和刘嘉玲大婚,媒体报道之隆重,盛况空前;特别是连非娱乐类媒体也开始不惜重墨,推出头条、头版报道,甚至开辟跨版的专题报导。当娱乐压倒一切的声浪席卷天地之时,我们通常会注意到,那些从传统的新闻价值观的角度看更有理性价值、更具有社会意义、更具有关怀民生色彩的新闻,会有无数条僻处一隅,甚至被无情的遮蔽着。
那么,在这个高度娱乐化的新闻时代,新闻界在娱乐精神之上,还需要什么来统领自己的理念?新闻娱乐精神的本质真的是因为公众的需要和呼唤么?在这种潮流面前,公众该如何自处,媒体应该如何自省?这些,是我们需要直面的诘问。
有人说,“伟玲婚”激起那么多主流媒体的连篇累牍,是因为两位主角的传奇经历——从花边新闻开始,到修成正果为止,具有艺术片般的感染力,并具有娱乐圈难得的教化意义。
不过,我以为,这是媒体的借口。艺术和教化,决非“伟玲婚”之类荣登各大媒体头条的关键。因为,就娱乐新闻而言,明星失恋、车祸、毁容、被绑架、死亡,都能占据头条,而且,拍拖散伙上娱乐新闻头版的远远大于结婚。换句话说,“伟玲婚”洛阳纸贵,并不是因为“伟玲婚”多么神圣,而仍然只是因为它具有娱乐功能。可以想见,如果明天两人离婚,媒体只会炒得更厉害,那条离婚新闻并不会因为童话的破灭而降低娱乐性。
似乎是为此作注脚,紧接着就有参加完婚礼的嘉宾李亚鹏,因不满记者追拍爱女、发怒打人的故事发生,并且,同样占据了新闻头条。在这一新闻耸动人心的文本诉求的深处,不是美丽童话,也不是是非评判,而是所谓暴力娱乐。打人事件的思想内涵在于新闻伦理,可是,又有哪家娱乐着的媒体在此事件中以反思为焦点呢?充其量,还是更娱乐的娱乐罢了。
有人说,这是个“娱乐有理、八卦无罪”的新闻时代,公众所需要的就是娱乐,那么媒体就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它们的需要。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不能拒绝的,是娱乐。哪怕你的娱乐本身没有太多价值,甚至你所提供的娱乐是芙蓉姐姐式的出丑,你仍然可以产生娱乐的快感。娱乐新闻中的演员和媒体,其实潜藏着同一个目标:通过娱乐使自己被“识别”;而另一方面,观众也是同谋,因为他们期待通过加入娱乐派对而被时尚潮流“接受”。在这种意义上,人性是卑微的。人性卑微的好处在于,人由此可以轻易的互通款曲,达成最简单不过的共同幸福感。如果娱乐化的后现代社会是万花筒,那么这种人性就是万花筒中最基本的玻璃片。
在娱乐的一片喧嚣中,大众会产生传播学所说的“第三人效果”,也就是人们对媒介影响他人的效果的预期,会导致自己采取某种行动——在这里就是对娱乐的跟风行动。每个受众都以为,这条娱乐新闻对别人是重要的。有了这种心理预期,他会乐意追随大众。结果人人身临其间,既扮演观众、又扮演演员、还扮演评论者,真是乐不可支;倘若由此形成一定的狂欢规模,那就更是乐趣无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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