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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省门第一路”宁杭高速公路二期前天刚刚通过了交工验收,将于本月底通车。但是路还没通,路两边违规广告牌就竖了起来,前来抢占公路两边30米控制线内的“黄金地”。日前,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宁杭路支队联合当地交警和公路养护部门,将违法广告设施全部清除,然而对广告牌的审查却凸显了法律空白。
十多天冒出20多广告牌
宁杭高速二期将于8月底通车,由于这条路的功能、质量远远超过有江苏“省门第一路”之称的机场高速公路,所以被赋予“新省门第一路”的美誉。因此,这条路通车后的广告收益为众多企业所看重。
一些广告公司早在公路建设时就盯上了,在取得地方相关部门的审批之后,企图早早挤占一块路边“黄金地”,施工尚未结束,就偷偷在控制区范围内违规建起广告牌。宁杭路政支队南京一大队的庞亮告诉记者,为防止“公路一边建,违法建筑一边造”的情况发生,自去年他们就提前介入,加强对重点路段巡查。
然而,各类广告公司仍然千万百计地在公路两边控制区内设立广告牌。今年7月初,由于道路摊铺沥青的需要,路政道路巡查工作暂停十余日,违规广告设施便迅速在二期主线控制区范围内“冒”出了20多个,距公路最近处的广告地基坑竟然紧挨着公路隔离栅,严重影响了道路安全。
拆了再建,路政部门“强力”清除
为打击违法广告公司,遏制违法广告设施的蔓延趋势,宁杭路政支队路巡人员日前对公路沿线控制区逐段逐点进行细致的调查,一天就查清共有24个广告牌基础坑座,涉及5家广告公司。路政人员立即与5家广告公司联系,耐心劝其将广告牌基础坑座后撤至30米以外,并将已挖掘的基础坑恢复原状。有4家公司答应按要求作出整改。
然而接下来的两天内,巡查人员发现已经答应停止施工的广告公司竟然偷偷连夜施工。在法律宣传教育无果的情况下,宁杭路政支队决定清除现有基础设施,迫使这些公司停止施工。7月24日,路政支队联合交警和养护部门,一举将沿线顽固的5处违法广告设施全部拆除。这5家广告公司最终接受了路政部门的处理。
利润驱使下广告牌“有法不依”
在高速两边设置广告牌,会影响到行车安全,车主在路上浏览广告牌导致事故时有发生,再加上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设置无序,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为此,去年通过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条例,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广告设施,已设置的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二年内予以拆除。违反规定设置广告设施的,由省交通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内人士透露,近年来高速公路户外广告收益明显提高,并在高速公路收益中渐渐占有越来越重的分量。而在苏浙等经济发达地区,产业化程度高,广告额也较其他地区更为可观。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为例,据其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去年来自于高速公路广告的收入达到7087万元。
根据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上半年年度报告,2007年1月至6月,公路户外广告发布累计实现收入达1542.7万元。据悉,《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的决定》颁布后,公路两边的广告牌并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交通部门呼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审批广告牌的设立时,应该同时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这些广告公司的违规行为,保障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和路产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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