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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与谷歌签署广告合作协议
据国外媒体报道,雅虎周四宣布,该公司已同谷歌签署一项非排他性搜索广告合作协议。雅虎预计,该合作每年可为公司创造8亿美元的营收。
根据协议,雅虎将在主站及美国和加拿大合作网站的搜索结果中投放谷歌广告,雅虎有权决定谷歌广告的投放位置和方式。雅虎预计,这一交易可以为其带来每年8亿美元的营收。考虑到谷歌和雅虎在美国搜索市场占据了太多份额,这一交易必然会遭到监管部门的审查。基于这一原因,两家公司同意将协议生效时间延长三个半月。
雅虎声明称,雅虎将决定谷歌广告的投放位置及相应条款。协议规定的最初合作期限为4年,期满后还可续签延长至10年。雅虎预计,与谷歌的该项合作第一年可带来2.5亿至4.5亿美元的运营现金流。
今年1月31日,微软向雅虎董事会提交收购报价,希望以每股31美元的现金加股票收购雅虎全部股份。雅虎随后拒绝了这一请求,认为微软严重低估了该公司的价值。经过长达数月的接触,尽管微软将收购报价提高至每股33美元,但仍然未能同雅虎达成一致。最终,微软于今年5月初宣布放弃收购。
此后不久,微软向雅虎提交了一份替代交易方案,但同完全收购后者无关。消息人士称,微软计划收购雅虎搜索业务,但具体价格并未披露。此外,微软还计划收购雅虎剩余部分的16%股份,收购价格为每股35美元,总价77.3亿美元。经过长达数周的谈判之后,雅虎最终宣布终止同微软的所有谈判,并同谷歌签署了一份非排他性搜索广告合作协议。
协议细节曝光 悔约需支付2.5亿美元
另据国外媒体报道,博客作者埃里克·舍恩菲尔德(Erick Schonfeld)周五在科技博客TechCrunch上撰文称,在宣布同Google进行搜索广告合作的同时,雅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相关的文件。文件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雅虎与Google此次交易的据悉细节,但同时也披露了一些雅虎CEO杨致远和总裁苏珊·德克尔(Sue Decker)在周四并未披露的一个重要细节,那便是该协议包括了一项对Google的8300万美元的例外条款。
雅虎周四宣布终止与微软之间的所有谈判,并同Google签署了一份非排他性搜索广告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雅虎将在主站及美国和加拿大合作网站的搜索结果中投放Google广告,雅虎将有权决定Google广告的投放时间、位置和方式。雅虎预计,这一交易可以为其带来每年8亿美元的营收。
协议规定,在服务发布十个月之后,如果Google认为随后4个月来自于雅虎网站的营收低于83333333美元,那么Google将可以终止同雅虎的合作交易。换句话说,也就是雅虎要保证Google在该网站上每月获得至少8300万美元的广告营收,否则Google就会终止与雅虎的交易。考虑到雅虎每季度在美国的广告营收达到13亿美元,且8300万美元只占到雅虎2008年预计营收的1%左右,因此要保证Google获得超过8300万美元的广告营收并不困难。
此外,雅虎和Google签署的协议中还包括一项条款,该条款将使两家公司能够避免遭受反垄断诉讼处罚。条款还规定,如果任何一方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协议。如果雅虎控制权在未来24个月发生变化,并决定终止与Google的协议,那么雅虎将需要向Google支付终止费。终止费为2.5亿美元。两家公司的协议条款规定,当雅虎股权被另外一家公司收购50%以上时,便可认定为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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