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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公关专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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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联合早报》的一篇报道说,北京竟有酒店公关提供金钱酬报,要求记者对酒店作“正面报道”。笔者不想对媒体记者接受酬报的做法作出评论,但公关主动给记者提供金钱酬报,有损公关的信誉和尊严,是值得公关专业界注意的事。
此事让笔者想起,创意广告制作人林少芬在5月31日早报85文化论坛“飞越蓝海”演讲时所讲的一段话:“千里马要有伯乐,最怕是外行人做内行人的事……”
这番话令我感慨万千。我不清楚她所属的广告专业内的问题,但在公关行业里,外行人的“精彩表演”确实是枚不胜举。其实,这次的报道也非首次,不久前就曾有高层人物出来挺“给记者红包”的做法。
给记者一些形式上的酬偿,若出自商家的“怜惜”之心,此情可贵。但是,这样的人情亦不符合专业操守。作为公关的专业人员,首先应知道处理事情的正确态度,而不是提出非专业的建议。
按照公关原则,为公司争取新闻,基本的要素是事件本身的新闻性。公关应该从事件中寻找新闻点,说服媒体:“此事有重大新闻价值”。否则,就别求上报。
机构还有其他可以和社会沟通的渠道,比如用钱登个广告,也会有一些人读到:不论广告效率高不高。
向媒体提供金钱酬报,不仅是不尊重媒体的专业精神的做法,更有损公关专业信誉。更甚者,这事与即将开锣的奥运盛事扯上关系,说不定也会成为国际媒体大做文章的好题材。
面对全球化,中国政府要与世界接轨,全力以赴。中国不惜重金聘用国际公关争取到奥运,中国国内国际及本土著名公关公司林立,为什么这种明知反效果的事都能出现?中国的公关专业怎么了?会不会成了“最怕是外行人做内行人的事”?
也许笔者是专业崇拜狂,对专业执业者非常敬佩,但要求也同样的高:从事专业就应该要有专业知识、精神和道德。
公关在我们社会也不是一项很有规范的“专业”,不像律师、医生、工程师、会计师等等专业,必须要拥有鉴定的资格才可以入行。尽管如此,入了行,就必须遵照行规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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